各有关高校: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文件的通知》(京教函〔2016〕22号)精神,切实加强高校就业指导师资队伍专业化建设,现定于11月14日-18日举办“全国高校就业指导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职业辅导与咨询方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承办单位: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北京新锦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二、培训对象
本次培训为高级研修班(职业辅导与咨询方向),报名参训者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参加过全国高校就业指导人员系统培训(中级),或参加过其他同等水平培训,已取得证书;
3、从事学生就业指导相关工作满7年,是所在高校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工作骨干,对生涯发展理论有较深入的理解,承担过一个学期以上的就业指导课程教学工作或30小时以上的生涯辅导咨询,有较强的专业提升愿望;
4、近三年内发表相关专业论文1篇。
三、培训内容和考核
职业咨询中的关系、设置与伦理;个体咨询基础技术;信息收集与职业问题评估;职业问题解决技术;行动计划、效果评估与完结;完整咨询案例模拟练习;职业发展与就业工作研究等。
本次培训将采取小班制、小组式的培训模式,运用理论讲授、小组互动、案例分析和分组报告等教学方式,完成规定学时并达到考核要求的人员,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和我中心共同颁发《全国高校就业指导专业水平证书》(高级)。考核方式包括培训过程考核和实践考核。
本次培训班限额50人,按报名先后顺序,额满为止。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1、时间:11月15日-11月19日
2、地点: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2032室
五、培训报名及收费
1、请于11月10日(周四)前将报名表(附件1)和申请表(附件2)发送至邮箱thcc@tsinghua.edu.cn。
2、收费标准:3880元/人(含师资授课费、组织服务费、资料费及培训期间午餐费用)。
3、收费方式:请于11月15日(周二)前交费,支票、现金均可(不接受转账汇款)。支票抬头为“北京市教育系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用途为“培训费”(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和北京市教育系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是同一法人单位)。
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2016年 10 月 19 日
报名表及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