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清华大学在读研究生:

江苏省苏州市将于2017年暑假期间组织实施在校研究生赴苏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活动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活动形式

利用2017年暑期五周左右时间,邀请清华大学在职研究生进入苏州市各企事业单位,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二、活动安排

1.报名:有意向的在读研究生可对照附表一,结合本人所学专业,填写《2017年苏州市暑期社会实践报名表》(附表二),并于6月6日前将相关表格发送至“(五)报名联系方式”中的报名邮箱。

2.对接:6月19日前,苏州市相关企事业单位将完成与被录用研究生的前期沟通和联系工作。7月9日前,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与被录用研究生确认社会实践日期、抵苏方式等相关事宜。

3.实施:7月10日至8月11日,在读研究生至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报到后,到签约单位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三、待遇安排

1.在读研究生参加实践活动的交通费(往返火车票)及在苏期间的人身意外险由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承担,交通费标准依据动车二等座票价实报实销。

2.在读研究生在苏实践期间的餐饮由接收单位负责免费解决;住宿由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统一安排,费用由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与酒店直接结算。

3.在读研究生在苏实践补贴,由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发放,标准为600元/人/周。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实践活动每人限报一个项目

2.参加实践活动的研究生应按时到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江苏省苏州市干将西路288号)报到,不得无故缺席。确因事无法赴苏参加实践活动者,应提前通知校方并告知原因。

3.参加实践活动的研究生应遵守实践单位相关规章制度,服从单位实践安排。

4.在苏期间,研究生请加强安全意识,注意自身安全。

五、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老师(苏州人才)           

联系电话:0512-65224593

联系人:张老师(清华)

联系电话:010-62796369

报名邮箱:thcc02@163.com

主题:苏州实习-院系-姓名


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

        二〇一七年五月八日

附件:

关于邀请清华大学在读研究生赴苏参加苏州市企事业单位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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