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用人单位:
我校拟定于2016年10月20日(周四)召开创业企业实习、招聘会,届时将有清华大学的本科生和硕士、博士研究生参会应聘,以及北京重点高校(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航天航空大学、北京交通大学等)学生共同参会。
为了帮助毕业生顺利就业,协助创业企业招聘人才,同时更好地对创业企业进行宣传,我们真诚邀请贵单位参加我校创业企业实习、招聘会。我们真诚期盼着与您的愉快合作!
一、招聘会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10月20日(周四) 13:30—16:30
地点:清华大学学生职业发展指导中心多功能厅-华为厅
二、展位安排
为用人单位搭设标准展位,规格为2m(长)×1m(宽)×2.2m(高),一桌两椅,门楣标示参会单位名称。
三、费用
展位费用800元∕个(含场地费、展位费、会议资料、饮用水)。因场地有限,人多拥挤,每个展位限定两人。
四、预定与反馈
1、参展单位要求处于快速成长期,可以提供较高质量工作(实习)岗位的创业企业。
2、确定参会的单位,请于2016年9月23日(周五)17:00前在清华大学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http://career.tsinghua.edu.cn)申请,报名后下载参会回执,并于网上预订后3日内将参会回执(盖章)传真010-62794519(自动接收)或E-mail至scc@tsinghua.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单位创业企业招聘会参会回执”。
3、本次招聘活动将由清华大学学生职业发展指导中心与校团委统一安排。由于展位数量有限,请报名的单位尽早反馈相关信息,额满后将无法进行申请。主办方将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9月30日前通过邮件或短信形式反馈审核结果。
4、用人单位需向毕业生如实介绍本单位的基本情况或提供单位基本情况的材料,以便毕业生了解用人单位的发展状况、岗位需求、工作条件及工资待遇情况。
5、校园招聘后,请用人单位将选择我校毕业生的情况及时通报给清华大学学生职业发展指导中心,以便我们及时了解毕业生就业状况及本次招聘会的效果。并应留给毕业生必要的时间考虑,避免因各种原因引起的协议争议或违约。
6、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经过双向选择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就业协议时,协议约定的内容不得违背国家的就业方针、政策和学校有关就业的政策规定,若双方有协议以外的其他合法约定,应附加备注说明,同时双方签字认定,以维护双方的权益。
五、招聘宣传
清华大学就业信息网免费发布参会单位招聘信息,请参会单位登录就业网上传招聘信息。清华大学学生职业发展指导中心官方微信平台“清华就业”、创+微信平台等线上平台发布招聘会相关信息与企业相关宣传内容。
活动前期将在校园主要交通干道两侧摆放招聘会及参展单位展板,提高宣传覆盖率。
招聘现场参会单位可在展位内张贴宣传海报,在展位上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海报和资料请单位自行准备);(展位内海报尺寸参考值:1张,高1.2m×宽2 m 或 2张,高1.2 m×宽0.9 m/张)
会后参会单位可根据需要在我校就业信息网站发布面试及录用等通知。
六、付款方式
通过审核的单位,请在收到确认信息后于10月14日前完成在线支付,我们将现场提供正规发票。逾期不付,视为自动放弃展位。
七、报到
1、通过审核的单位参会,展位号与参会须知将于10月17日以邮件形式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并在清华大学职业发展中心网站上公布,请及时关注。
2、已通过审核并确认展位号的单位请于10月20日下午1:00-1:30间直接到会场报到并布展。19座以下参会车辆请从学校主校门(东门)进入,行车路线图请参见附件,19座以上车辆请提前3日向我中心申请,建议单位减少自驾车参会。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10-62782207 传真:010-62794519(自动接收)
通讯地址:清华大学学生职业发展指导中心(100084)
E-mail:scc@tsinghua.edu.cn
清华大学学生职业发展指导中心、共青团清华大学委员会
2016.09.09
附件:
1、清华校园行车路线图
2、中大型招聘会报名流程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