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推动北京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展示的平台,将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企业需求对接,由香港可持续发展教育学院(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协会全国联合会成员机构)发起,联合北京市教委共同开展“北京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路演”(以下简称“路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北京地区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包括高职生、本科生和研究生,不含定向生和委培生)及应届毕业生组建的创新创意团队或创业团队(以下简称“创新创业项目”),希望通过路演活动展示、推广创新创业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应为创新创业项目负责人,创新创业项目原则上为大学生原创,并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具有较高的创新性,市场前景好,具有较好的展示性;
(二)创新创业项目必须为创业团队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无知识产权纠纷,且不涉及学校相关保密课题内容,有专利和科技创新产品者优先;
(三)创新创业项目以时尚生活类相关创新设计、科技成果为主,包括:服装、家居、机器人、传统文化等;
(四)创新创业团队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市场开拓能力、团队合作能力;
(五)创业团队的注册地址及经营地址均应在北京市辖区内。
(六)每校限报3个项目。
三、评选程序
第一阶段为学校初审。大学生向本校就业创业部门提出申请,学校组织相关专家对学生的创新创业项目进行审核,重点审核创新性、可展示性及知识产权等内容,确保创新创业项目可公开进行展示;
第二阶段为企业负责人评审。由香港可持续发展教育学院组织企业负责人及相关专家对创新创业项目进行网络和现场两轮评审,最终确定参加展演的团队。
四、清华大学具体安排
(一)2016年5月16日前,学生向学校申请,将申报表及相关材料发送至thcc@mail.tsinghua.edu.cn,学校将于5月17日至18日间进行初评,通过初评的团队将得到电话通知,在得到通知后学生在网上平台完成申报(申报链接另行通知)。
(二)2016年5月20日至6月3日,相关企业负责人及相关专家在网上进行评审;
(三)2016年6月5日,企业负责人及相关专家对网络评出的优秀项目进行现场展演评审;
(四)2016年6月中旬,签署备忘录的创业团队将在企业的协助下进行优化,以达到进行市场路演的要求;
(五)2016年7月初,组织入选的创新创业项目在香港进行路演或参加相关活动。
五、支持方式
(一)展演将为大学生提供展示创新创业的机会,为优秀创业项目提供众筹路演的平台,将根据项目类型分别在中国香港、新加坡、欧洲、美国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集展示、培训和推广为一体;
(二)展演平台将汇集国内外企业资源,与企业零距离对接,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转化率,为大学生实现创业、就业提供更多机会;
(三)展演相关活动的组织、社会宣传、参与路演等活动的相关费用将由相关企业承担,学生仅需承担创新创业项目相关作品的材料及制作费用。
各高校要认真组织,广泛动员,推荐本校高质量、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创新创业项目参选,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更多支持。
联系人:刘鑫鑫 联系电话:010-62782207
附件:北京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路演活动报名申请表.docx
北京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路演活动报名汇总表.docx
清华大学学生职业发展指导中心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