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关于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的精神,北京市教委决定实施北京高校高质量就业创业计划,继续加大学生创业资金投入和场地保障,以学校为单位,评选大学生创业优秀团队并给予全方位支持。现将清华大学2015年大学生创业优秀团队申报、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清华大学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包括本科生和研究生,不含定向生和委培生)创办的企业或创业团队(以下简称创业团队);

(二)2015届毕业生创业团队。

二、申报条件

(一)应符合首都功能定位和发展战略,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市场前景好,且项目无知识产权纠纷;

(二)运行状况较为良好,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其申请人应为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团队负责人;

(三)创业团队的创新意识、市场开拓能力、团队合作能力较强;

(四)对大学生创业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特别是对北京市大学生创业工作有推动作用;参加过省市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大赛并获奖的项目可优先申报并推荐;

(五)创业团队的注册地址及经营地址均应在北京市辖区内。

三、支持方式及额度

(一)资金支持

1.学校对于未注册的创业团队,根据具体情况予以0.5万元至5万元的支持资金。

2.学校对于已注册的创业企业,予以3万元至20万元的支持资金。

(二)场地支持

对于有场地需求的创业团队可通过网络平台进行申报,市教委将结合学校评审结果、组织专家进行复审,并最终确定创业团队入驻相应园区。

目前,北京高校大学生创业园(良乡园)可为入驻的创业企业提供40-80平方米的免费办公场地。其他园区根据建设情况另行申报。

四、评选方式

优秀创业团队评选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由学校组织学生申报并组织专家进行筛选,将拟支持的团队及资金额度上报市教委。第二阶段由市教委组织专家组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方可最终获得资金支持。

五、申报具体事项

(一)申报时间:61717:00

(二)报送材料:申报表(附件1),一式三份;以及其他能够体现企业优势的相关材料

(三)报送地点:清华大学学生职业发展指导中心

12号楼105

(四)联 系 人:刘鑫鑫

(五)电    话:62782207

(六)电子版请同时发送至: thcc@tsinghua.edu.cn

(七)审批通过的项目请622日至24日期间登录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大学生创业项目申报平台进行申报,网址:www.bjbys.net.cn

 

附件:1.北京地区高校大学生创业企业申报表

2.项目开支范围及标准(2014年标准,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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