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北京地区各高校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和残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已经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2015年(即2015年1月1日-12月31日取得毕业证书)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和残疾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与残疾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二者不能重复发放。
三、申请材料
1.填写附件1或附件2,确保准确无误。(其中,申请表需纸质版一式两份、汇总表需电子版);
2.申请表中提供的银行账户应为以本人姓名在中国工商银行本市网点开立的账户(卡号);
3.毕业生所在家庭在毕业年度内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有关证明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生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四、截止时间及发放程序
请各院系老师收齐材料后统一于2015年3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学校职业发展中心(旧12号楼)105房间徐媛媛老师处,之后学校报送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审核通过后,北京市财政局将于今年年底前将补贴资金直接支付到毕业生的个人账户。
附件1.doc
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