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13定向清华大学招录选调生暨法院检察院招录座谈会

时间:2012年11月21日 下午2:30

地点:清华大学主楼接待厅

 

 

重庆市定向选调清华大学2013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

    为努力建设高素质年轻干部队伍,为推动重庆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经研究,决定从清华大学定向选调一批2013年应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到我市基层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清华大学2013年应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有较强的吃苦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发展潜力较大;

3.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或大学期间担任过班级以上学生干部(截止2012年11月24日);

4.学习成绩优良,截止2013年7月31日,须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可延至2013年12月31日);

5.截止2012年11月24日,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1月24日以后出生);

6.身心健康,符合录用公务员的体检要求;

7.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8.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报考人员于2012年11月24日9:00至2012年11月30日17:00登录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www.cqleaders.com),按《重庆市定向选调清华大学2013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网上报名流程》(附件)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报名时不选择具体区县,报考职位选择重庆市,报考人员报名时应填写是否服从调剂。

(二)笔试。笔试时间初步定于2012年12月22日,在北京市主城区和重庆市主城区统一设置考点(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可自行选择笔试地点。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每科分值100分。2013年1月上旬公布笔试成绩,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三)面试。对进入面试考生组织统一面试,重点测试面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得列为考察人员。面试有关事宜将在学校网站公布。

(四)考察和资格复审。考察重点为政治素质、学习成绩、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的同时,进行资格复审。

(五)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以及《关于印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有关要求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公示。对体检合格者,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按程序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公示7天。

(七)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者,签订分配协议书。

三、其他事宜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公务员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选调人员关系在乡镇(街道),但须先到村(社区)工作,研究生至少在村(社区)工作1年,大学本科生至少在村(社区)工作2年。根据工作需要,博士研究生可挂职担任乡镇(街道)副乡(镇)长(副主任),硕士研究生可挂职担任乡镇(街道)乡(镇)长(主任)助理,大学本科生可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或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助理。

本简章由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 023—63896932 63899740(传真)

网上报名和考务咨询 023—63896185 63896871(传真)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公务员局

 

201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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