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党政干部队伍源头建设,优化结构,提高素质,广西2013年定向清华大学选调一批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清华大学2013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须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报考资格条件,同时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获得相应学位,且学习成绩优良。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院(系)以上党组织、团组织、学生会(研究生会)或班委会中担任过学生干部,且任职时间连续满1年以上;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获得院(系)级以上“三好学生”。
(三)报考年龄:本科毕业生28周岁以下(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毕业生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毕业生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20日。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须登陆广西选调生网(gxxds.gxi.gov.cn)报名,并按要求如实填写。
2、提交纸质报名表和就业推荐表复印件。报考人员完成报名后,须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经院系党委盖章后,与《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一并送交学校就业指导部门。
(二)笔试。笔试科目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每科分值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划定。笔试日期为12月9日。笔试地点设在北京市,考试的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面试。面试地点设在北京市。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资格复审。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确定考察人员。考察内容主要为政治素质、学习成绩、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进行资格复审。
(五)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有关要求进行,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统一组织。
(六)公示。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按程序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学校公示。
(七)录用。公示无异议者,按规定程序和管理权限办理录用手续。
四、相关政策
(一)根据用人单位的需要,征求个人的意见,选调生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筹安排到全区各级党政机关工作。
(二)博士研究生毕业前已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试用期满,或毕业前未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工作满2年(含试用期),经考核符合条件的,可以定为副处级。
(三)博士和硕士研究生,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条件,可以安排担任或挂职任县乡机关副科级领导职务。
(四)新录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考生不需要缴纳报名考试费和体检费。
咨询电话: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0771—5898505、5898561(传真)
电子邮箱:gxgwyglc@163.com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2012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