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南京市新农村建设,改善基层村(社区)组织队伍结构,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干事创业,决定优先选聘清华大学毕业生到我市村(社区)任职。选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选聘对象

清华大学应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选聘条件

1、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也可选聘。

2、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学习刻苦认真,能如期毕业;身体健康。

3、年龄在30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选聘程序

1、预报名。有报名意向的清华大学应届毕业填写附件预报名登记表,发送至报名邮箱(chli@tsinghua.edu.cn)。南京市委组织部、清华大学就业指导中心统计预报名情况后组织座谈会。

2、正式报名。各学院组织正式报名并填写正式报名材料,结果汇总至清华大学就业指导中心。

3、资格审查。由南京市委组织部、清华大学就业指导中心统一进行报名材料审查,确定入围考察人选。入围人选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

4、考察。南京市委组织部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考察,确定拟选聘人员。

5、体检。由南京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各有关区县具体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6、公示。将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名单在有关网络进行公示。

7、决定聘用。南京市委组织部研究确定选聘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政策待遇和保障

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清华大学毕业生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进入专项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直接转正定级。

2、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待遇。从起薪之月起,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参加当地各项社会保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当地事业单位统一政策缴纳住房公积金、计发住房补贴。

3、经考核合格,符合条件的可担任村(社区)副职,并享受村级财政分配。表现突出的三年后择优选拔为县处级领导干部,并作为市管后备干部培养。

4、对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进行定向招录(聘);在3年内报考江苏省内高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经批准在职攻读更高一级学历、学位的,毕业后给予一次性奖励。

6、江苏省级设立每年1000万元的专项创业引导资金,实施“创业富民·阳光育才”再担保服务工程,为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村官提供创业贷款再担保服务,支持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

7、按照市定标准,为大学生村官安排一次性的安置经费补助;并提供免费宽带等配套服务。

8、大学生村官户口原则上落户在任职的区(县)政府所在地。

本《简章》由南京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统一预报名截止日期:2012年4月24日(星期二)。有特殊原因逾期,请单独联系。

 

联系方式:

清华大学:13581858488,010-62782094,chli@tsinghua.edu.cn

南京市委组织部:025-83638141,83216699

 

 

                                         中共南京市委组织部

                                        清华大学就业指导中心

                                           201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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