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线下校园招聘会用人单位参会须知
尊敬的用人单位:
欢迎贵单位关注清华大学校园招聘!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为积极稳妥组织好校园招聘活动,根据《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高校毕业生校园招聘活动的通知》有关要求,参照《高校举办校园招聘会和毕业生实习、面试疫情防控指南》相关内容及《关于恢复举办现场招聘会活动及加强招聘会管理的通告》,清华大学学生职业发展指导中心制定以下用人单位参会须知,请仔细阅读:
1. 相关疫情防控要求
(1)入校招聘人数限制
用人单位入校举办专场宣讲会或恳谈会的,招聘人员限6人内;参加双选会的,每单位限2人内。
(2)入校报备审批要求
用人单位入校人员需提前提供“双绿码”(北京健康宝、国务院通信大数据行程码)截图、新冠肺炎疫苗接种证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其他必要信息或健康证明。
14日内有发热(37.3 ℃及以上)、咳嗽等症状的人员不得入校,来自有一例及以上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所在的京外地级市(含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的县市区)的人员不得入校。
在京人员报备入校,需提供入校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京外人员按北京市要求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返)京,进(返)京后24小时内入校的,无需再做核酸检测;入校时进(返)京已超过24小时的,需提供抵京后、入校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现场疫情防控要求
学生职业发展指导中心室内招聘场地将按70%容量开放,如超出则采取相应限流、清场与消杀措施。参会人员需扫码测温、手部消毒后方可进入会场,工作人员将监督现场人员全程正确佩戴口罩。
(4)以上将根据北京市、清华大学的整体疫情防控要求动态调整。
2. 校内交通
如步行入校,可直接使用地图软件搜索“清华大学学生职业发展指导中心”进行定位。若乘车入校,所有车辆均须提前报备审批。点击查看校内行车路线。
3. 招聘场地情况
招聘活动场地一般位于学生职业发展指导中心(清芬园南侧),包括华为厅、新东方厅、东风汽车厅、天一厅、昆山厅、美团创新空间、祖龙广场等7个室内外招聘场地。点击查看招聘场地基本情况。
4. 场地布置要求
贵单位可在宣讲会会场外至多放置两个易拉宝(高2米*宽0.8米),分别放置在职业发展中心门口、宣讲会场门口,其余进场物资需提前报备。请特别注意,场地内严格禁止带入食品、饮料(不含瓶装饮用水)等,且不允许粘贴、钉装海报等宣传材料。
宣讲会进场物料均须填写《进场物料(宣传品)申请表》(点击此处下载),请提前发送至sccjob@163.com(主题:宣讲会预约-进场物料),邮件发送后请致电010-62796369,招聘当天中心物业根据报备表放行物资。
5. 条幅布置
新东方报告厅(条幅尺寸:长8.1米*高0.9米)、天一厅可申请悬挂条幅(条幅尺寸:长6.5米*高0.7米),东风汽车厅等场地不具备悬挂条幅条件。如有条幅使用需求,请自带条幅,并提前3个工作日申请(发送邮件至sccjob@163.com并致电010-62796369)。
6. 设备服务
室内宣讲场地可播放PPT(屏幕尺寸比例为16:9)并配有麦克风等设备,贵单位只需自备手提电脑(但部分苹果电脑不兼容)。我中心场地设备设施均为最新安装的高规格产品,请加倍爱护,如需设备调试或其他服务,请在一楼前台联系物业老师或助理。
7. 宣传事宜
请遵守学校相关规定,协助共同建设绿色校园。校园内禁止发放宣传单,职业发展中心不建议用人单位在校园内张贴海报进行宣传。贵单位招聘信息可通过清华就业信息网、“清华就业”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宣传,覆盖面更广。点击此处查看招聘信息发布指南。
8. 学生进场
校园招聘场地设置临时观察点,配备人员,对参会学生进行体温测量、健康码查验,并登记相关信息。本校学生依次排队进入招聘会地点,间隔1米以上,扫码、测温、手部消毒后刷卡进场。外校学生不参与线下招聘活动。用人单位及第三方所发布的宣讲通知、预报名等信息不作为进场、提前进场及插队进场的凭证。为控制人流密度,现场会视情况采取限流、消杀、清场等措施,用人单位请配合值班老师、学生助理做好解释、安抚及提前收简历等工作。
9. 会中注意事项
会场内严禁饮食、吸烟。招聘会开始后,请将手机关闭或置于无声状态。如遇紧急情况,请保持镇静,并配合我中心工作人员共同控制好现场,必要时按中心统一部署组织现场人员有序撤离。中心场地均分上午、下午、晚上三个时间段持续宣讲,故请勿移动场地内桌椅,以免影响下场招聘会进行。场地内不具备笔试和面试条件,原则上不允许组织室内笔试、面试。
10. 宣讲内容
活动举办过程中,请遵守有关法律和规定,积极弘扬正能量。请勿涉及政治性言论、商业性广告、非法和不良信息、攻击侮辱性语言等内容。职业发展中心将密切关注宣讲会动态,并保留随时叫停和用法律手段追责的权利。
11. 发票领取
宣讲会线上支付完毕后,电子发票会于宣讲会前发送至系统中预留的收取发票邮箱。发票信息以确认函为准,发票为增值税普通发票,内容为“招聘服务费”。
12. 招聘会结束后
请及时联系一楼物业老师,待物业老师到达会场、完成设备交接后,方可离开会场。请勿长时间在会场滞留。招聘会结束后14天内,参会人员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须按照要求进行相关检查,并主动及时向我中心报告。
13. 校园招聘活动的具体组织形式将在严格落实国家、北京市和学校的疫情防控及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动态调整。若有变动,将第一时间发布于“清华就业”微信公众号及清华就业信息网,请予以及时关注。
衷心感谢各用人单位长期以来对清华大学学生职业发展指导工作的大力支持!
招聘会相关请联系:
联系电话:010-62773164
邮箱:sccjo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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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scc@tsinghua.edu.cn
清华大学学生职业发展指导中心
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