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做好2023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3〕23号)文件的要求,部分申请上海落户手续的材料需经学生职业发展指导中心(以下简称职业发展中心)审核盖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23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2023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表》等申请表中所填写的奖惩类信息须院系审盖章再到职业发展中心复审盖章

2、《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推荐表》由所在院系就业老师处发放,本人填写完成后院系审盖章再到职业发展中心复审盖章

3、《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须将用人单位盖章的接收函或推荐表回执由就业信息网上传就业系统,按要求到院系就业主管老师处领取;

4、成绩单在C楼自助打印或咨询注册中心,成绩单无需职业发展中心再次盖章

5、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的盖章须原件,现场请携带原件

6、最高学历学习阶段所获奖项证书复印件的盖章须原件,现场请携带原件;尚未领到发放证书的,提供发证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

7、最高学历学习期间所获发明专利证书的毕业生请提交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原件,现场请携带原件。如无法提供原件,提交的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须由院系或科研院验原件盖章


办理地点:学生职业发展指导中心二层服务大厅(人文社科图书馆正北100米),

咨询电话:010-62783128

咨询邮箱:jyzx@tsinghua.edu.cn


学生职业发展指导中心

202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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