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5〕15号)文件的要求,部分申请上海落户手续的材料需经学生职业发展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学生职业发展中心)审核盖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25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表》等申请表中所涉及的个人信息、奖惩信息的,须先经院系审核盖章再到C楼二层就业服务大厅复审盖章;(表格可在就业创业服务网自行下载:http://www.firstjob.shec.edu.cn/folder76/folder158/

2、《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推荐表》由所在院系就业老师处发放,本人填写完成后须先经院系审核盖章再到C楼二层就业服务大厅复审盖章

3、《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须将用人单位盖章的接收函或推荐表回执由就业信息网上传就业系统,按要求到院系就业主管老师处领取;(具体领取流程可参考“就业手续办理指南”:https://career.tsinghua.edu.cn/info/1031/5103.htm

4、成绩单在C楼自助打印或咨询注册中心,成绩单无需学生职业发展中心再次盖章;

5、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的盖章须验原件,请携带原件到C楼二层就业服务大厅盖章;毕业证书无需盖章。

6、最高学历学习阶段所获奖项证书复印件的盖章须验原件,请携带原件到C楼二层就业服务大厅盖章;尚未领到发放证书的,须提供发证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

7、最高学历学习期间获得发明专利证书及相关材料的毕业生请提交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须验原件,请携带原件到C楼二层就业服务大厅盖章。如无法提供原件,提交的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须由院系或科研院验原件盖章。

其他未说明材料请毕业生仔细阅读《2025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办法》,按要求准备后提交至用人单位。


咨询电话:010-62783128

咨询邮箱:jyzx@tsinghua.edu.cn

学生职业发展指导中心

2025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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