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6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6〕13号)文件的要求,部分申请上海落户手续的材料需经学生职业发展指导中心审核盖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2026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表》盖章
“学习成绩评定”是由学校注册中心盖章,如其中信息不确定,需与注册中心确认后填写。
“学校推荐意见”因涉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个人信息及奖惩信息,须先经院系、书院审核盖章,再到C楼二层就业服务大厅复审盖章;(表格可在就业创业服务网自行下载:https://www.firstjob.shec.edu.cn/downloadcenter?id=0)
2.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推荐表》盖章
由所在院系、书院就业主管处发放,本人填写完成后须先经院系、书院审核盖章,再到C楼二层就业服务大厅复审盖章;
3.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盖章
须将用人单位盖章的接收函或推荐表回执在就业信息网上传至就业系统,按要求到院系、书院就业主管处领取;(具体领取流程可参考“就业手续办理指南”:https://career.tsinghua.edu.cn/info/1031/5247.htm)
4. 成绩单
在C楼自助打印或咨询注册中心010-62773044。成绩单无需学生职业发展中心再次盖章;
5. “外语或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盖章
须验原件,请携带原件到C楼二层就业服务大厅盖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无需盖章。
6. “最高学历学习阶段所获奖项证书复印件”盖章
须验原件,请携带原件到C楼二层就业服务大厅盖章;尚未领到证书的,须提供发证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
其他未说明材料请毕业生仔细阅读《2026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上海市户籍办法》,按要求准备后提交至用人单位。
咨询电话:010-62783128
咨询邮箱:jyzx@tsinghua.edu.cn
学生职业发展指导中心
2026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