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6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613号)文件的要求,部分申请上海落户手续的材料需经学生职业发展指导中心审核盖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2026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表》盖章

学习成绩评定是由学校注册中心盖章,如其中信息不确定,需与注册中心确认后填写。

学校推荐意见涉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个人信息及奖惩信息,须先经院系书院审核盖章,再到C楼二层就业服务大厅复审盖章;(表格可在就业创业服务网自行下载:https://www.firstjob.shec.edu.cn/downloadcenter?id=0

2.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推荐表》盖章

由所在院系书院就业主管处发放,本人填写完成后须先经院系书院审核盖章,再到C楼二层就业服务大厅复审盖章;

3.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盖章

须将用人单位盖章的接收函或推荐表回执就业信息网上传就业系统,按要求到院系书院就业主管处领取;(具体领取流程可参考就业手续办理指南https://career.tsinghua.edu.cn/info/1031/5247.htm

4. 成绩单

C楼自助打印或咨询注册中心010-62773044成绩单无需学生职业发展中心再次盖章;

5. 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盖章

须验原件,请携带原件到C楼二层就业服务大厅盖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无需盖章。

6. 最高学历学习阶段所获奖项证书复印件盖章

须验原件,请携带原件到C楼二层就业服务大厅盖章;尚未领到证书的,须提供发证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


其他未说明材料请毕业生仔细阅读《2026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上海市户籍办法》,按要求准备后提交至用人单位。


咨询电话:010-62783128

咨询邮箱:jyzx@tsinghua.edu.cn

学生职业发展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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